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有關學校財團法人(財團法人私立學校)及所屬私立大專校院所有不動產之處分及設定負擔,應依私立學校法第49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辦理案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有關學校財團法人(財團法人私立學校)及所屬私立大專校院所有不動產之處分及設定負擔,應依私立學校法第49條規定,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辦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