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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市府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轉知市府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