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指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如曾經或已進行投資建設重要農業改良設施之土地,或現為田地目土地及其他地目實際已從事水稻生產之土地,地政單位得會同農業、糧食、水利主管機關劃定為特定農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