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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戶政來文逕為辦理門牌整編登記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實施前:
戶政門牌整編時並未通知地政,民眾需於事後檢証申請。

實施後:
1. 戶政於門牌變更後函送清冊至地所辦理逕為登記。
2. 民眾不必另行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整編證明後再至本所申請,簡化申辦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