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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磁性資料提供作業之程序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 改善前:
申請→ 審查→ 產製及計費→送核→發文通知→來所領取 →開單繳費→領件

* 改善後:
申請及審查→產製計費及送核→開單繳費→領件

* 案件辦理時間由3天縮短至1小時內完成(隨到隨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