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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規則第24-1條第1項關於第二類謄本所稱之「部分姓名」及「部分統一編號」是什麼樣的格式?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部分姓名:即為顯示第一個字,其餘均隱匿,顯示時後方+「**」(*為全形)。例如:林**。

部分統一編號:即為顯示前四碼及最後一碼,其餘均隱匿,顯示時中間+「*****」(*為半形)。例如:A123*****9 以上只針對自然人做隱匿,非自然人為完整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