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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縣市召開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時,土地所有權人能否參加,為什麼?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採委員制,開會時除委員及必要工作人員外,原則上一般土地所有權人不得參加,惟依法評議人民異議案件時,異議人得親自或推派代表列席說明,並於表決前退席。自八十四年起,民眾可參與各地政事務所舉辦之公告土地現值調整公開說明會,地政事務所會將民眾反映意見作成書面報告,提供地價評議委員會開會時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