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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航空城計畫之建物拆遷是否先建後遷?先建後遷之規劃為何?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1.桃園航空城已確定將「先建後遷」作為安置計畫主要原則之一,惟因大多數民眾仍希望留在計畫區範圍內,不願搬遷至計畫區外,因此,為滿足多數人期待並達成「先建後遷」的目標,故優先取得都市計畫規劃之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及安置住宅用地(第五種住宅區),供開發區內多數原透天住宅民眾先行選配並自行建築使用,或優先選購並遷入政府於安置住宅用地興建之安置住宅。
 2.住宅先建後遷規劃方式:
(1)區段徵收公告後,將就都市計畫規劃之安置街廓、安置住宅用地及周邊必要公共設施用地,優先公告遷移地上物,並進行整地施工及施作必要之維生管路。
(2)俟整地完成後,安置街廓(第二種住宅區)部分,即由徵收範圍區內原透天住宅之土地所有權人先行選配安置街廓(每一建築單元約為100㎡),並自行興建透天住宅;至於安置住宅用地(第五種住宅區)部分,則由政府興建安置住宅,供搬遷戶優先選購或租用。
 3.工廠先建後遷規劃:
(1)區段徵收公告後,將就桃園市政府規劃之優先開發乙種工業區及周邊必要公共設施用地,優先公告遷移地上物,並進行整地施工及施作必要之維生管路。
(2)俟整地完成後,將依據桃園市政府規劃之工廠安置方案進行配地、專案讓售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