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都市計畫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將21口埤塘納入區段徵收範圍,其中第三跑道範圍內之4口埤塘(含1口部分納入計畫範圍)將劃設為機場專用區,並予以填平,另仍有灌溉需求功能的2口埤塘劃設為灌溉設施用地,其餘15口埤塘則調整劃設為公園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