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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規劃為住一及住一之一者,爾後想拆除重建時,應採整體規劃或可單獨建築使用?

  • 發布單位:地政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目前規劃為住一及住一之一者,如需拆除重建時,可依本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採個別開發或整體開發方式,重新申請建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