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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歡迎長者踴躍申請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本市凡65歲以上長者可透過「以屋換屋」方式,將自有住宅包租予本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屋服務事業後,更換至本府興辦之社會住宅承租居住,詳見公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