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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埔頂營區區段徵收計畫經內政部審議通過

  • 發布單位:行政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大溪埔頂營區區段徵收計畫經內政部審議通過

大溪埔頂營區區段徵收計畫於今日(11月2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通過,桃園市政府將於11月中旬公告區段徵收,進入實質開發階段。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市府積極規劃軍方釋出之埔頂營區土地轉型利用,並配合桃園捷運綠線延伸至大溪,規劃交通用地設置轉運站,提升大眾運輸之服務水準,紓緩大溪區域交通瓶頸。

鄭市長進一步表示,本案劃設2公頃交通用地作埔頂轉運站之用,主要功能定位為公車路網的轉運樞紐,亦為捷運綠線G01站延伸此處後形成共構系統,未來興建交通轉運站及捷運車站後,勢必帶動地區發展及吸引人口進駐,故因應交通發展劃設7.25公頃之住宅區,並可留設社會住宅儲備用地,以符合都市發展住宅需求及保障人民居住權益;另為保留原埔頂營區既有園道風貌,規劃2.75公頃園道用地及公園用地,保留營區原有樹木維持綠覆率,營造生活綠意之都市自然景觀。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蔡金鐘局長表示,本計畫開發面積約13.64公頃,開發總費用約59.83億元,除營區範圍外,亦將周邊零星及基地東側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一併納入開發,解決公保地之土地取得問題。110年7月1日經內政部通過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後,市府即積極辦理協議價購及公聽會並陳報區段徵收計畫,於今日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通過,後續將於111年11月中旬公告區段徵收 (公告開始土地即禁止移轉),全區預計於114年底完工及點交。

蔡局長亦說明本計畫係配合軍方營區活化計畫提供完整之發展用地,有效活化封閉已久之軍營土地,解決此區長期受限營區之使用管制,打通周邊道路系統並提升公共設施服務水準,結合營區原有園道風貌、周邊學區,及轉運站之設置,建構優質通學及居住環境。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聯絡人:區段徵收科林坤龍科長
聯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6659 或 0972-87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