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友善列印 連結至桃園OpenAPI網站 張貼至「Faceboo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Plurk」【另開新視窗】 張貼至「Twitter」【另開新視窗】 字級:

書表下載

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
發布單位:
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分  類:
其他
發布日期:
112-05-08
截止日期:
113-05-07
詳細內容:

 應備文件:
申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
(一)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
(二)到場之本人或代理人,請攜帶附有照片及統一編號之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護照、駕照、健保IC卡等由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與印章(簽名者免附)。
(三)代理人若須申請登記名義人之第一類謄本,須同時載明登記名義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並於謄本申請書背面的委任關係欄切結。
(四)
須提供地段、地號/建號,可攜帶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影印本供申請時參考。
(五)以建物門牌查詢得知地段、地號/建號,需加收20元門牌查詢費用。
(六)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申請時機:
(1)櫃檯受理:隨到隨辦(至本所或地政便民工作站申請,免填申請書
)。
(2)傳真申請:可將謄本申請書傳真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領件時再行繳費。(請留下連絡電話)
(3)網路申請:使用全國地政電子謄本系統,申領地政電子謄本。

相關附件:
  謄本申請書寫範例.pdf
  謄本申請書.doc
謄本申請書.odt
  謄本申請書.pdf
  新制三類謄本各申請角色可申請之謄本種類及其對應之資料內容.pdf
  核發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謄本注意事項.pdf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8
瀏覽人次:9072 人
回上頁 回首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