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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囑託限制登記網路作業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 目的:

透過網路傳送法院囑託限制登記案件以取代傳統人工郵遞方式,大幅縮減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等限制登記處理時間,並保障民眾產權。

* 實施日期:
本所自92年5月20日起實施地方法院囑託地政事務所辦理限制登記網路作業。

* 服務項目:凡查封、假扣押、假處分、強制執行及禁止處分等案件,直接由法院以網路傳送本所申辦囑託限制登記。

* 實施成效:
  1. 有效減少機關間公文往返、縮短作業時程,防止債務人脫產行為,確保民眾權益。
  2. 以網路傳送取代傳統人工郵遞,減輕機關郵資負擔。
  3. 縮短案件處理時間,提昇人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