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施日期:96年7月11日
* 何謂土地參考資訊檔?
所謂「土地參考資訊檔」,是「地政事務所將有關機關要求註記於土地登記簿之事項,以電腦轉檔方式記載於土地登記資料庫內,並且提供相關機關及社會大眾日後參考使用之資料而言」。由於現行法規規定地政的「登記有絕對效力」,故先前地政機關並不贙同將這些「非屬土地法規規定的資料內容」(諸如:幅射屋、是否為公共管線設施...等非登記事項的資訊)登記於登記簿內。惟因各機關要求註記的事項愈來愈多,為滿足民眾對於土地資訊「知的權利」以及對於單一窗口作業需求,內政部乃於96年6月21日訂定公佈「土地參考資訊檔作業要點」,並自同年7月11日起施行,大溪地政事務所為加強便民效率與提昇行政效能,特自要點公佈之施行日(96年7月1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 申請方式:
【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於本所所內櫃台、【龍潭、復興】地政便民服務站、網路電子謄本及電傳資訊等開放各界申請使用。 如果您,於申請土地或建物登記簿謄本後,發現登記簿謄本最後一行列有「本土地有其他參考資訊,請查閱土地參考資訊」註記字樣時,歡迎您向服務人員洽詢及申請(列印查詢費用比照謄本作業規定)。
內政部自110年2月1日起提供免費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網路查詢服務,民眾得以電腦、平板以及手機,輸入縣市、行政區及地段地建號查詢土地建物參考資訊。
免費查詢網站:土地參考資訊檔查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