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所登記案件催領暨提供多元領件計畫,民眾登記案件結案後逾期三個月未領件,本所定期寄送領件通知郵件,並提供多元領件方式。
多元領件方式:
- 至本所親領。
- 使用郵寄寄回服務,填妥郵寄同意書(需蓋與登記申請案同印章,若由代理人申辦者,此同意書由代理人填寫)及身分證明文件(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章),掛號郵資100元(僅接受紙鈔或郵票),寄回本所登記課,由本所掛號郵寄寄回(如有溢繳郵資以郵票寄回)。此方式僅限無補正案件
- 使用地政i領件服務,填妥i領件申請單(需蓋與登記申請案同印章,若由代理人申辦者,此同意書由代理人填寫)及身分證明文件(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章),寄回本所登記課,收到簡訊或「桃園市地政e管家APP」推播通知後,至本所地政i領件服務櫃領取文件。此方式僅限無補正案件
- 龍潭區公所地政駐點便民工作站預約領件。
注意事項:
- 郵寄同意書或i領件申請單僅限無補正案件,回郵地址:335021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95號 大溪地政事務所登記課收
- 案件如有應繳規費者請依通知書上匯款方式繳納規費,繳費後通知本所專人。
- 規費匯款通知及申請龍潭區公所預約領件,或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電洽03-3874211轉分機112,將由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