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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案件多元領件「郵寄寄回」同意書、「地政i領件」申請單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聯絡人:曾愛筑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依本所登記案件催領暨提供多元領件計畫,民眾登記案件結案後逾期三個月未領件,本所定期寄送領件通知郵件,並提供多元領件方式。

多元領件方式:

  1. 至本所親領。
  2. 使用郵寄寄回服務,填妥郵寄同意書(需蓋與登記申請案同印章,若由代理人申辦者,此同意書由代理人填寫)及身分證明文件(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章),掛號郵資100元(僅接受紙鈔或郵票),寄回本所登記課,由本所掛號郵寄寄回(如有溢繳郵資以郵票寄回)。此方式僅限無補正案件 
  3. 使用地政i領件服務,填妥i領件申請單(需蓋與登記申請案同印章,若由代理人申辦者,此同意書由代理人填寫)及身分證明文件(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蓋章),寄回本所登記課,收到簡訊或「桃園市地政e管家APP」推播通知後,至本所地政i領件服務櫃領取文件。此方式僅限無補正案件
  4. 龍潭區公所地政駐點便民工作站預約領件。

注意事項:

  1. 郵寄同意書或i領件申請單僅限無補正案件回郵地址:335021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95號   大溪地政事務所登記課收
  2. 案件如有應繳規費者請依通知書上匯款方式繳納規費,繳費後通知本所專人。
  3. 規費匯款通知及申請龍潭區公所預約領件,或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電洽03-3874211轉分機112,將由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