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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丈撤件主動通知民眾退費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 實施前:
民眾撤件時需另申請退費,二次申請造成不便。

* 實施後:
受理撤銷時主動告知應退規費,「一次告知,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