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前:戶籍如有疑問,由本所開立補正通知前往戶政申請戶籍資料查對。民戶政門牌整編時並未通知地政,民眾需於事後檢証申請。 改善後:戶籍疑問由本所主動去電詢問,依據查詢結果 進行應有處分(地政亦提供相對查詢服務),節省民眾往來申請時間。委託資料查詢每件原需8小時作業時間,改善後縮短為2小時內辦畢,每件計可節省民眾時間約6小時之時間。民眾不必另行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整編證明後再至本所申請,簡化申辦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