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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案謄本自動列印申請書」服務

  • 發布單位:桃園市大溪地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 目的:
為提供民眾優質服務與提昇服務品質,大溪地政於95年1月起即提供「一般謄本自動列印申請書服務」,即:民眾要求提供申請書列印或代填申請書表時,均可於謄本收件時要求代為列印申請書後檢視、用印、及申請,惟登記案件申請隨案謄本時,則須另填謄本申請書,造成流程作業之不便。
為加值提供服務民眾,大溪地政特於本(6)月份安裝「隨案謄本自動列印申請書程式」,讓您不再麻煩另填謄本申請書,享受「免填謄本申請書表」之便捷服務。

* 申請方式:
凡民眾申請登記案件需要隨案謄本時,只須於現場告知收件人員申請之標的,謄本申請書即可於案件結案時自動列印至謄本窗口印表機,申請人僅須至謄本窗口告知申請案件之案號,即可領取謄本,快速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