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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正

  • 發布單位:登記課
  • 資料提供單位:地政局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業經內政部於112 年8月22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06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 113年1月1日生效​。